桃園市第廿九屆扶輪獎書法比賽

桃園市第廿九屆(109年)扶輪獎書法比賽實施辦法

一、宗旨:

1.   為慶祝建國一○九年並且宏揚中華固有文化發揚傳統國粹。

2.   提倡藝文活動,建立書香社會,端正社會優良風氣。

3.  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。
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南區扶輪社。

三、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

四、協辦單位:桃園市立大有國中

五、比賽方式:字體不拘,書寫內容於比賽時發給參加人員。

六、比賽分組:(1)國小中年級組 (2)國小高年級組 (3)國中組 (4)高中、職組(5)社會組

(以上皆限本市在籍學生及在籍社會人士。)

七、參加對象:桃園市內各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各校(含五專前三年學生)遴薦參加,每組以十名為限,社會組自由參加

八、比賽時間:民國一○九年十一月十五日(星期日)

 國中組、國小組 –下午二時至三時

 高中組、社會組 –下午二時至三時卅分

※為避免打擾工作人員佈置考場,參賽人員請務必於下午一時卅分後進場。

九、比賽地點:桃園市大有國中(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)。

十、報名手續:自即日起至十月卅日止,以學校及才藝教室為單位填妥報名表,逕寄桃園區鎮四街72-1號2樓,桃園南區扶輪社收(郵戳為憑)。或傳真332-9565或mail至south13@ms75.hinet.net (請盡量使用電子郵件)

※    注意:逾時不受理報名,也不接受現場報名,投遞或傳真後並做確認動作,確認電話

03-3329540 (10:00-16:00)

十一、評    審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。

十二、獎    勵:

(1)每組錄取第一名一名、第二名二名、第三名三名、佳作十名。

※以上五組成績未達水準得從缺。

(2)獎勵如下:

名次

獎勵

組別

第一名

第二名

第三名

佳  作

入選

社會組

獎金五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三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二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五百元、

獎狀一紙

獎狀一紙

高中組

獎金三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二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一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五百元、

獎狀一紙

獎狀一紙

國中、國小

中高年級組

獎金二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一仟五百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一仟元、獎牌一面、獎狀一紙

獎金五百元、

獎狀一紙

獎狀一紙

十三、頒獎時間:民國一○九年十二月六日(星期日)下午三時卅分報到 四時頒獎頒獎地點:住都飯店(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398號)     

十四、預期效果:

1.透過書法比賽,促使桃園市民眾與學生對於固有文化與中國文字之美更加了解,進而發揚光大。

2.正當的休閒活動不但可使大眾修身養性減少暴力行為,更可增加社會祥和與安定。

十五、附    則:

(一) 參加人員請於指定時間內準時到達比賽地點,逾時十分鐘以上作棄權論。

(二) 1.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(國中及國小組為四開比賽紙每人限領一張,社會及高中組為35×138對開宣紙每人限二張)非主辦單位用紙不予評分。

2.社會組須落款用印。

(三) 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攝影及出版等權利。

(四) 各組曾獲第一名者,請勿同組重複報名參賽。

(五) 比賽時間不得攜帶參考資料(含智慧型手機)。

十六、以上如有未盡事宜,大會得視實際情況酌情處理。

** 進入校區請戴口罩!!!